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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1. 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6日起到2023年8月18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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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拟聘用人员公示
原标题:2023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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