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毕先生终于拿回了这套住了20多年的房子的所有权。通讯员供图
住了20多年的房子,居然不属于自己?面临征拆,才发现产权登记在别人名下,还被要求尽快搬离,长沙的毕先生开启了长达数年的维权之路,却因文化水平有限、缺乏法律知识而处处碰壁。
【资料图】
3月30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获悉,通过该院介入,毕先生终于不用被迫“搬家”了。
【事件】
住了20多年的房子,面临征拆才知“易主”
时间回到2021年1月,面容憔悴的毕先生走进开福区检察院,向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嘉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毕先生是长沙市开福区一名普通居民。1992年,他通过拆迁安置获得长沙市开福区一套房产,一家人喜气洋洋地搬进新居,在此地居住了20多年。
2016年,毕先生的房子面临征拆,登记房屋资料的时候,却被告知该处房产并未登记在自己名下。接到法院传票后,毕先生惊讶地发现,房主已更名为刘某。“我当时就震惊了,我的房子,住了20多年的房子,怎么就不是我的了?”
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毕先生走上了维权诉讼之路,却因文化水平有限、缺乏法律知识而多次维权未果。
【原委】
有人与开发商恶意串通,变更房屋所有权
2021年1月,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毕先生向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法律监督,请求维护合法权益。
刘嘉调查发现,刘某拥有该处房产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故法院认定刘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判令毕先生将房屋腾空并返还给刘某。
如果毕先生所述为实,那刘某是通过什么手段将他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据为己有的?刘嘉一方面多次去涉案房屋所在地实地走访,询问周边住户,另一方面积极联系2010年刘某与涉案房屋开发商的民事调解一案承办法院。
经调查,涉案房产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一直是毕先生在使用。2010年,刘某以购房者身份与涉案房屋开发商恶意串通,在毕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方式获得法院民事调解书,并依据该生效文书将他居住的涉案房屋登记在刘某名下。事后,刘某并未向毕先生主张权利,致使他在征拆后才得知实情。
刘某与涉案房屋开发商的行为看似无懈可击,但刘嘉通过承办法院了解到,该案民事调解书因系恶意串通,已于2020年通过再审撤销。
【维权】
检察官介入,强制搬迁的判决被撤销
刘嘉认为,鉴于该案关键的民事调解书已被撤销,依据该民事调解获取的产权登记,也应当重新考量。
开福区检察院于2022年1月3日就本案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检察官集中论证了新证据出现后是否有启动再审的必要,启动再审是否具备充分事实、法律依据,该案历史遗留问题对案件走向是否存在根本影响。
经公开听证、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研究,开福区检察院决定基于新的证据,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2年9月26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决定撤销原判决决定中关于毕先生应该搬离住处的内容,驳回刘某诉讼请求。
2023年3月17日,毕先生带着锦旗来到开福区检察院。与上一次前来不同的是,这次的他笑容满面:“多亏检察官的关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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